本規范適用于溫度范圍為(-80~300)℃的以液體為介質提供恒溫條件的試驗設備的溫度性能的校準,其他類似的設備也可參照本規范進行校準。
引用文件
《JJF1030-2010 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》、《GB/T 5170.2-2017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第2部分:溫度試驗設備》、《GB∕T 5170.1-2016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設備檢驗方法第1部分:總則》、《GB/T 28850-2012 恒溫槽與恒溫循環裝置高溫恒溫槽》、《GB/T 26808-2011 恒溫槽與恒溫循環裝置低溫恒溫槽》
液體恒溫試驗設備是實驗室用于樣品加熱、冷卻或其他溫度實驗的設備,一般由槽體、加熱(制冷)器和溫控系統三部分組成。
其工作原理為:溫度傳感器將感受到的溫度變化轉換為電信號,經過集成信號處理后,輸出控制信號,有效地控制電熱(制冷)器的輸出功率,使槽體內的液體介質保持恒溫。槽體一般為長方體或圓柱體。設備所使用的液體介質一般根據使用的溫度范圍和使用需要來選擇,常見的液體介質有水、乙醇、硅油、防凍液等。
計量特性
液體恒溫試驗設備的溫度偏差、溫度均勻度及溫度波動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技術要求,或符合用戶技術需要。
校準項目
液體恒溫試驗設備的校準項目為溫度偏差、溫度均勻度和溫度波動度。
溫度的校準
按照7.3.2規定布放溫度傳感器,確認液位正常后將液體恒溫試驗設備設定到校準溫度,開啟運行,待其達到設定溫度并處于穩定狀態30min后開始記錄各測量點溫度,每2分鐘采樣一次,30min內共記錄16組數據,或根據設備運行狀況和用戶校準需求確定時間間隔和數據記錄次數,并在原始記錄和校準證書中進行說明。
溫度均勻度
液體恒溫試驗設備在穩定狀態下,工作空間各測量點30min內(每2min采樣一次)每次測量中實測最高溫度與最低溫度之差的算術平均值。
|